律师接受委托的条件
 

一、律师应当具备足以妥善地为当事人处理所委托法律事务的能力。律师不具备完成委托事项的能力,不得接受委托。

二、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必须保证自己能够立即办理案件并不受其他方面的影响,不能悉心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的不得接受委托。

三、律师不得向经办人承诺回扣,或向介绍人支付佣金,从而藉此获得当事人的委托。

四、已领取律师执业证的律师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,不得以非律师身份接受委托。

如果您还有疑问,欢迎再来咨询,我们的电话是: 0510-6691198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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